新唐人駐馬來西亞記者站起訴中國駐馬大使館新聞官和星洲日報誹謗罪

【新唐人】新唐人駐馬來西亞記者站代表在7月2日早上入稟法庭后,在法庭外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了這項消息。

今年2月17日,星洲日報刊登了一篇介紹新唐人電視台的文章。次日,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新聞官孫向陽在該份報章上刊登了一篇聲明,內容說新唐人不是國際非營利華語電視台,而是法輪功网站。聲明中也說新唐人名為傳播文化,實為宣揚歪理,蒙騙善良的人們,并叫讀者們不要瀏覽新唐人网站,以免受騙。這篇聲明嚴重毀損新唐人的聲譽。

新唐人控訴新聞官孫向陽濫用他在中國駐馬大使館的職權,蓄意及惡意發表這篇誹謗性聲明,而星洲日報也沒有在刊登之前,先向新唐人查證聲明內容是否屬實。基于這是惡意誹謗,及誹謗程度之嚴重,原告向被告要馬幣一億元的賠償,同時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再發表,刊登誹謗新唐人的報道。

這是新唐人記者謝岫芳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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