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片】紀錄片《應急避難場所》(下)

【新唐人2012年2月26日訊】倪玉蘭律師因代理維權案件被警察施酷刑毆打致殘,並被構陷兩次入獄共計三年時間,在獄中由於她的不屈,更是遭到了非人的虐待。她的家被警方報復性強拆掠奪,致使她出獄后與丈夫流落街頭。但她樂觀向上的精神和頑強的鬥爭勇氣卻使她贏得了民眾的愛戴。

因為北京西城區政府對拆遷賠償感到不合理的居民房屋強行拆遷,被拆遷戶趙申(音)邀請左鄰右舍和倪玉蘭等看政府如何強拆,希望他們作個人證。

2002年4月27日,倪玉蘭為了避免被拆遷辦看見躲在人群中偷偷拍照強拆現場時,卻被兩名政府拆遷人員發現,他們把她推倒在地並搶走了她的相機,曝光了膠捲,西城區政府強拆人員叫來公安,命令公安們把倪玉蘭拖到新街口派出所里。

公安拖著倪玉蘭進到了派出所,轟走了當時辦公室里的所有保安人員,副所長趙玉經(音)把倪玉蘭五花大綁扔在地上以後,所長謝立國、卞衛東、程光遠、張研文(音)、楊林(音),石建星(音)等八名公安每人一個部位一邊對她拳腳相加,一邊罵道:「讓你T.M.D多管閑事。」倪玉蘭痛苦的發出高聲慘叫。

記者:「請問八名警察使用什麼器械打您?」

倪玉蘭:「他們不用器械,他們都是經過訓練的人,他們用腳踢,用胳膊肘鑿,我的大腿根和小便的部位都讓他們給損傷了,大腿根的筋被他們弄斷了一根,小便尿血。他們讓你傷了,還說不出道不出來,特別流氓。」

打了十五個小時後到次日凌晨三點,倪玉蘭已經大小便失禁,數次昏迷不醒,公安以倪玉蘭『照相』、在派出所被打時發出高聲慘叫給她扣上『大嚷大叫』、公安們還編造受刑中的倪玉蘭『踢打警察』判她拘留處分10天,這時,倪玉蘭已經殘廢不能行走,拘留10天到期公安不放人繼續拘留,據有關人士分析:公安們恐怕她受傷未愈出去帶傷申冤,他們等到她的傷處變為舊傷后才放人,結果總共拘留她75天,拘留的全部過程,她沒有得到公安任何拘留處分的書面證明。

在拘留期間,公安還意欲斬草絕根,將倪玉蘭關進精神病醫院以圖一勞永逸,他們聲稱倪玉蘭有精神病,偷偷給倪玉蘭作精神鑒定,因為精神病鑒定結果說倪玉蘭是正常人,公安最終不得不釋放了倪玉蘭。

這時她已經落下了殘疾:左腿不能彎曲行走,頸部腰部和左前胸嚴重變形,胸前鼓出個包,躺在床上時需要人的扶助才能坐起。

在倪玉蘭釋放后,她向各個部門反映冤情,沒有得到公正處理反招政府追究倪玉蘭的責任。

倪玉蘭說:「這個政府不遵守法律違法亂紀,所以當我要求他們遵守法律的時候,他們就怒火萬丈,向我下黑手。在中國這麼大個土地上,這個政府這麼無法無天!我一定要討還一個公道,我們要向世界人民呼籲:中國是沒有人權的,這個政府借著奧運,想怎麼搶奪老百姓的財產就怎麼搶,一口價,你不給,他們就打你、拘、判,卑鄙無恥。」

紀錄片《應急避難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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