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中國器官移植不僅僅是費用公開透明的問題

據報導,中共全國人大代表、「肺移植大戶」陳靜瑜在今次兩會上再度建議將器官移植手術費納入醫保、手術費用全面公開透明。

事實上,在中共代言人黃潔夫宣稱2015年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改為公民無償捐獻以來,「假捐獻」時有所聞,甚至已然形成「器官假捐」產業鏈。

也就是,中國器官移植不僅僅是費用公開透明的問題,供體來源更為優先重要。目前,器官移植中如何有效監管以及確保供體來源的合法性?否則,在納入醫保後,非法器官都可以藉著醫保給付「洗白」。

就以安徽蚌埠懷遠「器官假捐獻」案為例。該案曝光於2019年8月,《澎湃新聞》、《新京報》與《南方週末》等主流媒體相繼報導。基本案情顯示:事發2018年2月10日,53歲的李萍被患有精神病的繼子砍傷後送到懷遠縣人民醫院ICU。入院5天後,2月14日,李的丈夫與女兒被告知李萍腦死亡後放棄治療,兩人當天並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簽了名。2月15日淩晨,李萍的肝臟與雙腎被摘除,家屬同時獲得20萬「國家補助金」。之後,李萍的小兒子石祥林卻發現「捐獻」有假。6月起,石祥林開始向懷遠、蚌埠、安徽省市縣三級衛健委及公檢法機關反映相關情況,並前往位於北京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查詢。這期間,石祥林還把懷遠縣人民醫院ICU主任楊素勳通過中間人給的46萬元「封口費」作為證據,安徽省衛健委組成調查組,石祥林並不滿意處罰僅止於楊素勳被吊銷執業資格。隨後,石祥林再向安徽省公安廳、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反映此事,均無下文。直到隔年,2019年4月,石祥林向進駐安徽省的中央掃黑除惡第14督導組遞交相關材料,幾天後,當地公安局對此事終於正式立案偵查。

2020年8月,安徽蚌埠中院對此案作出宣判,判決書顯示:包括4名醫生在內的6名被告人「跨省合作」,僅2017年至2018年的一年間,通過「假捐獻表」非法摘除了包括李萍在內11個人的器官。案中11人共被摘取了14個腎臟和9個肝臟,再送往黑市買賣。6名被告被判毀屍罪,分別處以有期徒刑十個月到二年二個月。石祥林表示,作為被害者家屬,他不接受這個判決結果。

2021年4月,首先刑滿出獄的一名醫生提出申訴:「我應該屬於公派行為」。也就是說,安徽這起器官假捐案法院雖已終審裁定,但事情未劃上句號,只是媒體報導就此打住了,也沒有進一步追問相關疑點。而這些諸多疑點至少涉及了五大部門或系統,擇要如下。

紅十字會相關部門。石祥林先是從蚌埠市紅十字會獲知,懷遠縣近三年都沒有器官捐獻案例,繼而從懷遠縣紅十字會以及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器官中心)得知,母親李萍的器官沒有被錄入COTRS系統,器官中心和地方紅十字會也都答覆石祥林:該案是「醫生個人行為」。不過,李萍的捐獻器官登記表上沒有紅十字會人員參與,但屍檢鑑定書記載了李萍「捐獻器官獲取見證記錄」是由紅十字會開具的,紅十字會一方的OPO(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協調員有沒有共犯?

COTRS人體器官分配與共用計算機系統。據黃潔夫介紹,COTRS系統在全國所有具備器官移植資格的醫院強制推行,目前,該系統是移植醫院獲得合法遺體器官的唯一途徑。李萍器官捐獻既然沒有錄入COTRS系統,屍檢鑑定書上的病理檢查報告卻顯示李萍肝臟與雙腎最終去向北京和天津──解放軍第302醫院和天津第一中心醫院,兩家大醫院如何接收這來路不明的器官?

衛生系統主管部門。安徽懷遠器官假捐案充分表明,各級衛生部門對於非法器官移植不僅缺乏監管能力,甚至官官相護,涉嫌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如果這次不是中央巡視組介入,這一起調動大半個中國的醫療資源的假捐案,其調查結果就止步於一名縣醫院的ICU主任。

醫院系統。該案已知涉及京津江蘇安徽4個省市、6家醫院、5名主任醫師或專家醫師操刀,相當於覆蓋半個中國的移植龍頭醫院與業界大佬。20萬買器官、46萬封口費,那麼涉及到的醫護人員又能拿到多少報酬,面對這些巨額報酬,他們在救治李萍的過程中會做什麼選擇?ICU病患很有可能不再被當作努力救活的病人,而被視作有利可圖的器官資源?另外,李萍的器官抵達京津兩家移植龍頭醫院後,經誰主刀,進入了誰的體內,依然是本案最大的謎。

政法系統。在中巡組介入之前,石祥林也曾向最高檢察院與安徽省公安廳投訴皆無果。據媒體披露一個細節,懷遠縣公安局法醫曾問石祥林,「你母親捐獻器官,縣人民醫院給了你多少錢?」而報導則稱,石祥林死磕該案就是源於法醫的這一句「無意閒聊」。其實這更像是一種習慣性地詢問。注意到,李萍被砍傷屬於刑事案件,此類涉及刑事案件的人是不允許做器官捐獻的,當地警方竟然一年多不予立案偵查,蚌埠中院以侮辱屍體罪立案調查明顯避重就輕,所謂公開審理,受害人家屬要求旁聽庭審均被拒絕,那當地政法機構有沒有利益相關?

總而言之,安徽這起器官假捐案揭示,僅一年間11人共被摘取了14個腎臟和9個肝臟,再送往黑市買賣,已經形成了成熟的假捐產業鏈。

如眾所周知,在器官移植當中,從器官匹配、檢驗、摘除、運輸、冷藏、手術等信息鏈涉及方方面面,資源充足的紅十字會協調運作上尚且很吃力,民間黑市是如何做到輕車熟路?特別是器官移植的專業性決定了醫院和醫生處在核心位置,沒有正規醫院醫生的深度參與,器官買賣不可能順利完成。

關於中國器官移植亂象,不論是今日的假捐或黑市買賣,還是曾經的「供大於『囚』」等,都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器官移植大事記,2007年1月,中共官方面對國際社會最終改口承認在移植手術中使用死囚器官,而這承認是被動的,是為了轉移當時國際聚焦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黑幕曝光。這也就是近20多年來中國器官移植諸多亂象之源。

安徽懷遠器官假捐案受害家屬石祥林曾表示,應該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起訴涉案的醫院醫生,而不是故意毀壞「屍體」罪。石祥林的代理律師查閱警方偵查卷宗,並根據嫌疑人在法庭上辯詞推斷,石母被推出醫院,進入做器官摘取手術的救護車內時,有可能還「活著」。這無疑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活摘迫害延伸到一般民眾的一個例證。

直到現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仍高度暴露在活摘危險中,卻得不到國內一家媒體的揭露。惟海外《明慧網》持續披露:今(2022)年1月,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劉金萍受到警察威脅「送進拘留所關幾天,再給你活摘器官」。2021年5月,牡丹江市一名田姓警察向法輪功學員於長蘭保證「決不摘於長蘭的身體器官」,卻仍將她綁架到骨科醫院做了抽血等四項檢查。牡丹江市「610」科長朱家濱曾在國際追查組織電話調查時,親口說他活摘了法輪功學員高一喜的器官,「將器官賣了、來錢快」。這些信息在其他國家都會讓媒體高度重視報導、檢警機構主動介入調查。

然而,在中國這已經成為移植醫療的最大死角,人們不知道自中共迫害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到底有多少人慘遭活摘器官而喪生。在目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持續受迫害情況下,器官移植領域確實水很深,各地器官來源很多都是中共官方諱莫如深的事。事實如此,活摘真相沒有公諸於眾,中國器官移植相關數據也不會有公信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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