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團特稿:辯護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指標

作者:陳立群 2023.10.03

(編者按:在中國人權律師團成立十周年之際,為了紀念中國人權律師飽經風霜的這十年,該律師協作平台發起徵稿,收到海內外人士的一系列投稿。新唐人得到授權,將陸續刊登此系列文章,以饗讀者。)

時光荏苒,自中國人權律師團成立至今已滿十周年了!與中國人權律師團律師的結緣,讓我想起了——四十四年前的我,當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我成為中國恢復辯護人制度以後第一批公民辯護人。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共建政以後被摧毀的辯護人制度開始恢復。刑事訴訟法規定,經刑事案件當事人或其家屬委託、經人民法院批准的公民,可以成為該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依法行使辯護權。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受一位被告人(那時候還沒有犯罪嫌疑人一說)家屬委託幫他寫辯護狀。我開始研究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辯護狀送到法院以後,法官問家屬是否可以讓這位寫辯護狀的人出庭辯護。家屬來求我,我完全沒有底氣,我當年二十歲出頭,只是在電影裡看過律師辯護,很酷的樣子。於是答應去試試。

誰知道這一試一發不可收拾,從1979年到1983年中共開始從重從快的嚴打期間,我做了差不多三年半的公民辯護人,代理數十個刑事案件。

經過十年的文革,中國民眾尤其是年輕人對辯護制度非常陌生,儘管如此大家對法院的案件庭審卻都樂於去旁聽,每次法庭公開審理案件,都有非常多的人來參與旁聽。當我在法庭上完全站在被告人立場為他們做各種辯護的時候,常常引來旁聽人員的鼓掌和驚歎。記得一個搶賭檯的團伙案,被告人被以搶劫罪定案起訴。我在法庭上首先指出賭檯上的賭資是贓款,不受法律保護,搶賭檯是黑吃黑的行為,應該定性為流氓罪。陪審團採用了我的辯護意見,改搶劫罪為流氓罪,刑期大幅減輕。旁聽民眾議論紛紛,覺得「犯罪分子」也可以獲得辯護的權利,這在當年是非常震撼和新奇的事情。

當然,也遇到過被「噓」的事。有一次公開審理,來了十幾位居委會幹部,當我為被告人辯護時,台下十幾個居委會幹部突然喊起了口號,「不准為犯罪分子講話!」,而且用非常凶狠的眼光逼視我,法警面對這種情況也不知道如何辦,法官只好宣布暫時休庭。經歷了十年文革,人們已經習慣了各種群眾運動、各種批鬥,對應用法律來審判一個人有控告方,竟然還有辯護人為「壞人」辯護,讓民眾倍感陌生,而且很多人難以接受。

那時候,公民辯護人可以去法院閱卷,可以去看守所會見被告人,可以走訪證人。甚至可以和法官一起談論案件。

1983年中共搞從重從快的脫離法律的嚴打,就是憑中共中央的一紙文件,而人民日報的一篇社論,當時也有著大於法律的威力,此前三年時間建立的整個程序法瞬間遭到了破壞,法律服從了「紅頭文件」和個人意志,辯護人和律師開始成為擺設。剛剛開始恢復和走上正軌的辯護制度遭受了嚴重破壞。記得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一起十幾個被告人的團伙案,法庭審理完全是走過場,當中有幾個人直接被判死刑和死緩,辯護人的意見完全沒有被採納。書記員向我透露,判決書在開庭前就打印好了。這事情讓我無比震驚。

文革結束以後1979年恢復的辯護人(律師)制度就在1983年從重從快運動式打擊刑事犯罪的所謂「專項鬥爭」中被踐踏。我因為同時參與國內的民主運動,被警方嚴密監控,處處設置障礙刁難我。

我在一場二十餘名被告人的公開審理的案件中,因公訴人當庭斥責我是「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兩非分子」(七九年參與民主牆運動,所謂非法刊物和非法組織成員),我依法給予駁斥,惹惱了公訴人。在1983年以後我就被限制辯護,難以擔任公民辯護人。

時隔三十餘年,發生了709律師大抓捕事件。源於2015年7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基礎快件,建議去掉《刑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審議稿中頗有爭議的第35條,同時暫緩增補第36條。律師團指出第35條的入罪主體有四類訴訟參與人。正視目前法律現實,此條款很可能成為為辯護人量身定製、構成入罪的理由。應增加「但律師在履行代理或辯護職責的除外」,以此作為律師職業保護的平衡條款。這一正當的討論意見成為了當局鎮壓律師的導火索。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律師一家三口失蹤開始,一百餘位律師陸續被抓捕、被失蹤、被判刑,被吊銷律師執照,製造了震驚世界的迫害律師「709」事件。從居委會幹部喧囂法庭高呼口號,到公訴人當庭斥責我為「兩非分子」;從法院審判前就已打印好判決書,到用公權力剝奪我的公民辯護權;從1979年的刑事訴訟法試行到1983年一紙紅頭文件「從重從快」的嚴打運動,中國所謂的「法制」的軌跡其實中共都始終凌駕於法律之上,權大於法、政策大於法律、文件社論大於法律。

可貴的是今天中國有了中國人權律師團這樣一個法律人群體,他們始終都在為公平、公正、公義努力奮鬥,以法律為武器與公權力踐踏人權的行徑作艱苦卓絕的抗爭。十年多來他們中許多人遭受了中共不同程度的迫害——拘留、判刑、吊證等,儘管中國人權律師團的律師們一直面臨著中共的殘酷打壓,但是他們始終堅強勇敢地面對,始終堅守在捍衛人權與普世價值的戰鬥一線,他們是一群中國政治文明的先行者。中國要破局,要變局,法律必須是先行的。如果沒有他們這一批為法律,為人權,為公義勇於衝鋒在前,敢於獻身的法律人,中國破局以後的局面將不堪設想。也因為如此,中國人權律師團的律師一定會在中國政治文明的歷史上留下他們不朽的見證。

2023年10月2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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