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初中生殺人案核准追訴 嚴懲呼聲不減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4月08日訊】邯鄲初中生殺人埋屍案再度引發輿論關注,中共最高檢察院對3名涉案學生核准追訴。但民間依然呼籲嚴懲,而且要求判處死刑的呼聲高漲。

4月8日,「邯鄲初中生被害案3人被刑事追訴」話題登頂微博熱搜。中共最高檢察院決定對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訴。

何謂核准追訴?

據中共《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上述規定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條款,對刑事責任年齡做出了下調,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滿足特定條件並經最高檢察院核准追訴後,可追究刑事責任。

由於邯鄲初中生被害案的3名未成年嫌疑人,處於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年齡段,符合上述「追訴」規定。

犯罪手段殘忍 輿論呼籲嚴懲

此前,河北邯鄲市肥鄉區13歲中學生王子耀,長期遭3名同班同學霸凌,並於3月10日被3人殺害,其遺體翌日在北高鎮張莊村一處蔬菜大棚內被發現,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3名犯罪嫌疑人在殺人埋屍第二天,仍若無其事地到學校上課,其手段之殘忍令全社會震驚。

由於涉案3人皆為未成年人,社會輿論一度擔心會對3人從輕處罰。中共最高檢察院核准追訴,意味著將追究這3名未成年疑犯的刑事責任。但按中共目前法律,這3人仍不至於被判處死刑。

中共最高檢察院宣布核准追訴後,再度引發網民討論,在新浪微博,不少網民呼籲對3名罪犯判處死刑,也有網民擔憂,這類罪犯如果不判處死刑,刑滿釋放後仍有後患。

有網民說,「什麼叫追訴,為什麼不直接判死刑,追訴在追什麼,是為了延緩時間,放出來他們嗎?」

「咱國家無期就基本20年,出來正好30多歲,沒文化沒工作到時候他們幹個外賣,跑個滴滴······想想······害怕」

還有網民表示,邯鄲初中生遇害案後,看到一句細思極恐的評論:「全國的校園霸凌者,都在等著這三個人渣的處理結果。」

旅美中國維權律師吳紹平日前對新唐人表示,中國民眾應該反思,為什麼在中共統治下會產生種種的社會怪相和慘劇?

吳紹平說:「為什麼其他國家未成年人就很少頻繁發生這種極其恐怖、殘忍的學生殺人事件?同樣是在亞洲地區,特別是在華人地區,比如說台灣,另外一個是日本,為什麼很少發生或聽到這種事情?中共這個體制是造成中國社會所有問題的根源。」

(責任編輯:文彬)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