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施以金钱投资换取居留权的新方案

【新唐人】为了吸引有钱的外国投资者,香港公布了一项新的方案,允许以金钱投资换取居留权。

为了引进急需的资金,重振在艰难中挣扎的经济,香港在九月三十日(星期四)开始推广一项以投资换取居留权的方案,用以鼓励有钱的外国人在香港进行投资。

根据此一方案,外国人必须在香港的不动产及其股票、债券、次级债券(subordinated debt)等的投资至少达到6500万港币(约83万美金)。

但不像许多其他国家要求投资人在取得公民权之前,必须在当地居住某一固定时间,香港的新方案并没有这样的要求。只要投资人将钱留在香港七年,他们便有资格申请永久居留权。在此之前,任何想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权的人都必须在香港住满七年。

香港保安局副局长麦克-王(Michael Wong)在记者会中说:“我们不必强迫投资人留在这里。我们认为只要人们在这里投资,他就会常常来这里。只要他喜欢这里,他便会在这里定居。”

虽然投资人在这七年期间住不住香港不重要,但是投资款却一定要留在香港。除了在其他国家没有任何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大陆人士之外,任何人都可以申请。

香港正推动一些方案,尝试自过去几年来一直低迷不振的经济中脱身。但是有些人对这项方案是否有效心存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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