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侵权败诉 百度判赔54.45万元

【新唐人2011年5月11日讯】中国大陆最大搜索引擎“百度”因涉嫌侵权,今天被一审判决赔偿盛大文学网站经济等损失共计人民币54.45万元。

据香港中通社报导,这起诉讼案历时一年多,上海市卢湾区法院今天做出判决,裁定百度公司存在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行为,必须赔偿盛大文学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及合理费用4万4500元。

法院称,百度公司侵犯了盛大文学网站上的“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等作品的著作权。百度公司作为网路服务提供者,明知涉讼作品的资讯传播权仅归于原告及侵权链接的状况,却未及时删除原告通知的侵权资讯或切断链接,构成间接侵权。

同时,百度透过搜索对相关页面进行技术转码,并非只是引导用户到第三方网站浏览搜索内容,而是替代第三方网站直接向用户提供内容,属于复制和上载作品的行为,构成直接侵权。

百度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方面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将提出上诉。

中国大陆多年来轻忽保护智慧财产权,有专家表示,网路智慧财产权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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