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绝密文件曝光

——迫害法轮功的“违法文件”大白天下

近日,一份二十年前的绝密文件被传到海外媒体,这份文件是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部委,于2000年11月30日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列为“绝密”文件,这意味着仅有中共参与制定、实施法律的核心部门可以看到文件内容,而大陆的地方法官、公安、检察官根本看不到这份文件。就是这份“法发2000年29号文”,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时任党魁江泽民的严厉打击法轮功的重要指示。

任何一个法律,应由正常的程序确认,并公开、公示,让公众有知情权,然而中共五部委“2000年29号文”,却在文件中对法轮功学员直接定性,要求司法用“刑法”量刑定罪,按刑事案件处理,如“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等。

中共五部门在绝密司法意见中,不但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行为罗织了众多罪名;还声称,办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政治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

多年来曾经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中国大陆律师陈建刚,看到这份绝密司法文件后惊呼,自己虽然在办案中见过类似材料,但这份文件也是头一次看到,深感震惊。

陈律师指出,这份由两高和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见》,“从法律层面上讲,本身就是违法的文件,它没有法律的任何特征和效力。”“它又是一个绝密件,这说明五部门在搞违法犯罪的活动,见不得光。”

陈律师分析了文件中提到的“刑法第三百条”,这也是中共在实践中对法轮功学员构陷最多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事实上,法轮功学员既无组织,他们彼此之间都不认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更谈不上“破坏”,法轮功学员传递的资料只是告诉人们迫害真相,哪一个法官能指出法轮功学员到底破坏了什么?没有一个人能说出来。

依据中共的《保密法》第十五条,绝密级文件的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所以这个文件还有十年保密期,现在曝光这个文件,可以让中共的群体灭绝罪行早日大白于天下。

短暂的公开

中共对于法轮功的司法迫害,曾经有短暂的公开。1999年11月13日,江泽民集团利用普通民众法律意识淡薄,以官方名义,在海南首次对法轮功学员施以非法的“司法”审判,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经海口中级法院“审理”,分别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

由于是公开的司法程序,国际媒体美联社当天报道了此事。随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思想、信仰不治罪”是国际社会的通识,是法律界的普世价值,在此情形下,美国众议院、参议院分别通过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及相关的217号决议案。

一个多月之后,1999年12月26日,西方社会与媒体关注圣诞节活动之际,中共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对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和姚洁判处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司法”,从此走入一个秘密、暗黑、无良的迫害局面,即便是开庭旁听,也仅仅给直系家属有限的位置,而大部分座位上,坐着中共“610”、国保等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特务人员。

经历过“砸烂公检法”的十年“文化大革命”之后,中共面临着空前的政治和经济危机,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了“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邓小平对文革的乱状可谓心有余悸。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又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

然而,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仅仅几个月之后,就被江泽民一脚踢开,对法轮功的文革式镇压就汹涌而来!

在1999年6月10日,中共党魁江泽民下令成立了“610”,其唯一职责就是在全国推动迫害法轮功。中央“610”办公室一度可以调动整个国家机器和几乎所有的社会资源,利用公检法司、军队、武警、特务、外交、教育、文宣、医疗等各个系统,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国家级的迫害。“610”也被称为是继中共政治局常委会之外的“第二权力中央”。

“610”办公机构不挂牌、不着装,在向法院传达对于法轮功的迫害指令时,通常不允许录音、记录、书面传达,因此多年以来都是在秘密状态下,维持着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4个邪教组织的名单被公开之后

2014年,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中共宣称为“全能神”组织成员。6月2日,《法制晚报》公布了中共定性的包括“全能神”在内的14个邪教组织的名单。但官方认定的“邪教组织”名单中,法轮功却不在其中。报导称,此名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来认定邪教。该法条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但早在中共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发布的两个公文中,所认定的14种邪教名单内都无法轮功。

中国大陆很多人不知道中共还有个邪教名单,包括很多基层公安警察都不知道,在《法制晚报》刊发这一消息后,许多基层警察深感吃惊。其实,中共公安部自己是很清楚的。

维权律师江天勇对此在其推特上发文说:“法轮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压近15年”。他说:“无数修炼者被跟踪、抓捕、关押、抄家、劳教、判刑、关洗脑班等等,但却居然不在14种所谓邪教名单里!这么多年残酷血腥打压的法律依据何在?!”

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表示:“无论从刑法的三百条还是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两高的解释里面都没有明确说法轮功是邪教,只有两高颁布司法解释的通知里面才确认说法轮功是邪教,两高的这个通知本身是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

“610”可以考核法院、公安、检察院

从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开始,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不畏生死,以对“真、善、忍”的坚定信仰,反迫害、讲真相,逐渐使国际社会认清了中共迫害正信的事实;自2009年开始,国际社会曝光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一系列调查证据,更是令无数有良知的人备感震撼。

在迫害难以为继的状况下,中共于2018年实施机构改革,裁并中央“610”及其办公室,将其职能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表面上“610”降级了,但“610”的实际权力并没有被触动,而且到现在为止仍然拥有特殊地位和超级权力。

在中共所谓的司法体系,审判长要听院长的,院长要听党委的,党委要听“610”的。从1999年至2020年,一直没有任何变化。

据北京房山区政法委对房山区各党政机关2019年的《防范和处理×教工作情况》考核表格显示,房山区“610”负责对全区93个党政机关迫害法轮功的表现进行考核。中共称之为考核“防范和处理×教工作情况”。

在2019年的考核中,房山区“610”对全区93家党政机关中的5个部门,进行了扣分,称其在反法轮功的宣传上表现不力。

能够考核同级党政部门,还只是房山区“610”拥有“超级权力”的体现之一。政法委文件还揭示出,房山“610”一个区级单位,却拥有外事领域特权,能够直接出国从事反法轮功的“外交事务”。该报表显示,房山“610”在境外,不但直接渗透、操纵当地华人社区,例如在蒙特利尔、多伦多、渥太华三地与华人社区居民“召开反×教座谈会”、宣传中共诬蔑法轮功的内容;而且还收买当地中文媒体,向海外输出反法轮功的宣传,例如房山“610”与加拿大《华侨时报》合作,出版反法轮功的周刊、印发40万张传单。

可想而知,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区级“610”,更何况全国各省市的若干“610”,又会把多少人民的血汗钱,用来迫害善良的人民?

中共现在的“依法治国”,已经变成了“党天下”的伪装,成了迷惑老百姓的“骗局”。经过这么几年,外界都已经看清,真正的“依法治国”,必须从去除中共对司法的干涉开始,但这一切在中共掌权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发生的。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在中共倒台后才有可能真正开始。

在江泽民掌权时期,干涉司法的是江泽民、周永康为首的江派,现在变成了中共中央为了不垮台而自保。

然而,正像中国古人所说,否极泰来,物极必反。法轮功学员们凭着坚定正信走过21年,并没有因为被迫害而放弃信仰或者消沉,而是以修炼中特有的智慧和包容善意提醒着众人,其中包括善恶有报;中共把法轮功学员和其他良心犯作为器官源进行的强摘器官,人人有义务去谴责和制止;也包括《九评共产党》里认清中共本质的洞见:中共不等于中国,中共不代表中国人民,没有中共的中国不会垮,五千年的传统文明具有稳定中国和令中国真正成为负责任的世界公民的力量等。现在这些洞见已经慢慢深入人心。

越来越多的中共体制内人士,看到了中共岌岌可危的现实,四面楚歌,全球反共。一份又一份揭开中共内幕的秘密文件被传至海外,403页揭露新疆集中营的密件,1月3日中共卫健委隐瞒疫情的“3号文”,以及强制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2000年29文”,都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陆续曝光,铁证如山,直指邪恶。这是终结中共迫害善良修炼人的一份真诚,也是让中国大陆走出阴霾的不懈努力,曙光已在前面,光明即将到来!

(转自明慧网/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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