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818案宣判 黎智英遭判12个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4月16日讯】4月16日下午,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反送中818集会案,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刑12个月。

综合港媒报导,4月16日上午,黎智英与民主党前主席李柱铭、何俊仁等9位民主派人士,被指参加2019年8月18日未经批准的民阵集结活动案开庭。

当天,法庭外聚集了大批香港民众声援,外国驻港领事馆人员、香港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以及多名律师都进入法庭内旁听。

9人当中,区诺轩、梁耀忠先前已经认罪,将于下午聆刑。另外7人则由本人、律师进行口头陈情。

下午4点多钟,法官宣判结果:先前认罪的区诺轩被判刑10个月,梁耀忠被判刑8个月,缓刑12个月。

黎智英、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刑12个月;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被判刑8个月;李柱铭被判刑11个月,缓刑24个月。

何俊仁、吴霭仪被判刑12个月,缓刑24个月;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被判刑18个月,是7人中判刑最重的。

另外,黎智英、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还被指控参与2019年8月31日未经批准的港岛游行。

4月6日,该案开庭审理,李卓人在庭上表示“认罪”,但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并强调“历史将宣判我们无罪”。

(记者罗婷婷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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