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官员】辽宁盘锦市法院院长王宏被查 曾迫害法轮功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3月01日讯】中共纪监委周一(2月28日)通报,原辽宁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盘锦市公安局长 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正在被调查。另据明慧网报导,王宏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受到“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没有说明王宏违法的具体原因。

王宏从1981年起,一直在辽宁省检察院和法院系统工作。1998年起,任辽宁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2002年2月起,任辽宁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处长;2007年9月起,调任盘锦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2年3月起,任盘锦市中级法院副书记、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院长;2018年9月到2019年8月,升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高级法官。

另据明慧网报导,王宏在盘锦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 对法轮功学员张树德、冯秀梅被非法判刑迫害负有责任。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在追查王宏的相关责任。

新唐人记者林一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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