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5月20日訊】湖北一男子駕車撞人後,將傷者運至廢棄厠所,待其死亡後才投案。出錢賠償後被判刑10年。此人以前就兩次出車禍,撞死三人。網民感嘆「錢真能買命」,並嘲諷中共「法治」。
據大陸媒體報導,家住湖北陽新縣的「90後」邢姓男子,案發前是一名個體工商戶。2023年12月26日凌晨3時多,邢某駕駛三輪載貨摩托車前往屠宰場拉豬肉,途中將45歲的行人周某撞倒。邢某下車發現周某受傷,就將運至其老屋廢棄廁所內藏匿。
隨後,邢某駕駛另一輛三輪摩托車前往屠宰場拉豬肉。4時50分左右,邢某返回老屋察看周某,然後駕車將豬肉運送至店中售賣。9時許,邢某賣完豬肉後再次回到老屋廁所察看,發現周某已死亡。17時許,邢某在妻子陪同下投案。
事後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邢某承擔全部責任。
一審期間,邢某的家屬代他賠償被害人家屬75萬元(人民幣,下同),取得家屬的「諒解」。
邢某家人在證言中說,邢某此前發生過兩次交通事故,致使三人死亡,為此賠償了200多萬元。
黃石市中級法院判定,邢某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此前兩次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但有自首及賠償被害人、取得家屬諒解等情節,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邢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今年3月24日,湖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網民紛紛評論:「故意殺人才判10年」、「原來用錢是真的可以買命」、「之前兩次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不會被吊銷執照嗎,還能來第三次」。
(責任編輯: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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