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民主人權空間 香港23條立法草案審議完成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3月15日訊】香港立法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6天內僅用了39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就完成了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23條草案」181個條文的逐條審議。這些條文被指進一步壓縮了香港的民主人權空間,將港人乃至外商置於隨時可能被控犯法的危險境地。

週四(3月14日),香港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宣布完成了對該草案所有條文的審議。預計草案將於15日提交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再由內務委員會決定向立法會大會提交草案,以恢復二讀、三讀程序。最快下週可進行表決。

據香港《明報》報導,香港政府前一晚向立法會提交了修正案,包括修改國際組織、公職人員定義等,還加入條文防止涉國安案件人員被民眾「起底」;另外賦予香港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以附屬法例方式實施指令的權力,可即時生效,其後才交立法會審議,實行「先訂立、後審議」。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一般預料立法會的逐條審議,要等到4月15日香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之前才會完成,但實際上比預想的快很多。他認爲,中共加快23條立法的審議速度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其一,中國大陸經濟下滑,中共害怕大陸人學香港人進行抗爭,所以中共強棒出擊,打擊香港。

其二,今年11月5日美國會舉行總統大選,中共希望在選前把香港完全整治服帖,「多抓一些籌碼在手上,再跟美國博弈」。

律師出身的桑普指出,23條立法充滿模糊的概念。例如,「配合境外勢力,使用不當手段帶來干預效果」可判處14年有期徒刑,但這項控罪對何謂「勢力」「不當」和「干預」完全沒明確的定義。

他認為23條立法是張開了羅網,有部分條文跟香港《國安法》同樣有域外效力,能長臂管轄,任何國籍人士在任何地方,只要被認為犯有所謂間諜相關罪行,都能被香港法院審判。

針對草案中把羈押期從兩天48小時延長到16天的條文,桑普說:「拘捕48小時內限制諮詢律師,若要諮詢,由官方指定律師。就算不羈押獲得保釋,也可以無限期的限制居住,禁止聯絡他人,這稱為『行動限制令』。」

桑普提醒各國民眾,今後「非必要別到香港」,因為在23條立法後,在香港的外國人隨時都可能被標籤為「境外勢力」,可以任意抓捕。

(責任編輯:何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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