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5月11日訊】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發布「兩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被批荒唐。該法院回應稱,文稿「表述不恰當」,並放出案發視頻「澄清」,結果引發更大爭議。
近日,中共青島市中級法院在其所謂的「普法」的節目中,播出李滄區法院韓姓法官介紹的一個案例,兩個行人在路上行走,劉某接電話後突然轉身往回走,與後面的行人王某相撞倒地,造成腿部骨折。劉某對王某提起訴訟,法院認定,劉某在前方無突發情況的狀態下突然轉身往回走,存在較大的過錯,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賠償劉某7萬元人民幣。節目中還播出一張示意圖,圖上前方接電話的是一名年長的女性,後面行走的是一個男士。

該節目引發大陸輿論反彈。衆多網民嘲諷「從沒聽説走路還有安全距離」,批評法院的判決「荒唐至極」。
5月10日,李滄區法院官員被迫回應,聲稱被告王某不是男子,而是一名「29歲女性」,事發時原告劉某「緩慢轉身站住」,被告「左右張望快步前行」,「將原告撞倒」云云。該法院還發布了一段錄像視頻,與該官員的描述一致。
法院還稱,此前法院普法案例中提到原告「突然轉身往回走」與事實不符,其中提到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是「法官描述事實不準確、表述不當」云云。
該回應引發了更大的質疑。許多人懷疑,普法節目中公布的示意圖和後來「闢謠」時放的視頻,到底哪個才反映真實的案發現場,是不是官方事後為了給自己辯護,用與本案無關的視頻來欺騙民衆。
一些網友指出:「可是普法案例圖片王某確實是以『男』身分出現啊。」「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韓法官也是這樣表述的啊。」「法官普法的表達能力這麼差嗎?」「確定(前後)表述的是同一起事故?」
還有網友留言:「更離譜了。」「那麼問題來了,這主次責任又不對了吧,明明是後面的撞的前面的,後面的次責?」「新問題來了,視頻明顯是後面的人撞了前面的人導致前面的人摔倒,為什麼才賠7萬啊?」「不是描述不當的問題,(這視頻)與上次描述完全不符好不好?」
有網友批評:「頭一次看到官方自己給自己『造了個謠』又自己『闢謠』的情況。」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雲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