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青島「行人相撞案」惹議 被爆拋造假視頻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5年05月20日訊】最近,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法院發布的「兩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發大陸輿論強烈質疑。隨後,李滄區法院稱行人「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表述不恰當,並放出「澄清」視頻,結果遭到當地知情人爆料,這是青島當局為了平息輿論而造假。

在青島電視台《法治青島》近期的一檔「普法」節目中,青島李滄區法院立案庭庭長韓繼升介紹了一個案例,劉某和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後同向而行,劉某在前面邊走邊接電話,其間突然轉身往回走,與王某撞在了一起,劉某當場倒地,造成骨折,後經司法鑑定,構成十級傷殘。

劉某對王某提起訴訟,法院認定,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過錯」,應賠償劉某7萬元人民幣。

節目一經播出,引發大陸輿論強烈反彈,不少法律界人士紛紛怒批李滄區法院「走路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說法「荒唐至極」。

青島市某大學法學院教師李女士:「安全距離這個詞,法律上沒有這個詞,在交通法裡邊有,交通法裡邊是前車和後車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但是人與人之間,到處是人,人擠人,它怎麼能有安全距離的說法呢?就是這種詞本身它是很荒唐的。好多人說,不敢上青島去了,沒有七萬塊錢就不敢上青島,就是很荒唐嘛。法官連這種基本常識都沒有了,關鍵是他還得意洋洋地拿出來普法呢。」

有文章評論,青島的法官創造性地發明了一個專有的法律名詞「未保持安全距離」,還用「優秀案例」給碰瓷者送上一個「合法」的碰瓷方式。

旅美原大陸維權律師吳紹平:「非常的荒謬!有點類似於當年的這個叫做彭宇案。它根本不考慮生活的常情常理,對吧?通過法律的方式惡意地破壞了人們之間正常生活的狀態。我還不能夠跟人靠近,因為靠近萬一那個人出了什麼事以後,我都得有責任,這是一個很荒謬的地方。」

引爆輿論後,青島中院微信公眾號刪除了這篇所謂的優秀案例。

李滄區法院回應稱,「安全距離」的表述「不恰當」。法院還提供了所謂事發現場的公共場所視頻,並詳細介紹了所謂案發情節。

不過,外界發現,李滄區法院所稱的真實案情,與普法案例介紹的案情存在較大出入。網友們紛紛吐槽,李滄區法院的所謂闢謠視頻感覺「更離譜了」。

李女士:「她普法視頻裡邊是一男一女的,前面是個女的,後邊是個男的,小夥子。它後來被改成兩個女的了,就成那樣的了,就漏洞百出嘛。網友就說,根本就是兩個案子。」

吳紹平:「喔,你們公布的真實的案例,原來你們反而把應當承擔主責的人,或者是全責的人,變成了承擔次要責任。老百姓就知道了他們,這就是一個糊塗官判糊塗案嘛!所以引起了老百姓更大的反彈。因為後面的闢謠視頻是老太太是緩慢轉身,後面的年輕女子是急速行走。那主責應該是後面的行人,而不是緩慢轉身行走的老太太。」

5月11日,有青島市當地知情人向新唐人記者爆料,青島法院後來放出來的視頻是假的,而之前《法治青島》播出的案例才是真的。

爆料人說,事件引爆輿論後,青島當局緊急召集公安、法院、司法局、律師負責人開會,要求轉發官方統一版本的「闢謠」說辭,同時嚴控負面評論。不僅李滄區法院、青島市中級法院,連山東省高級法院都在想辦法「闢謠」。

李女士:「他們沒想到會引起這種輿情。因為在中國的話,他整天的就是塑造一種什麼偉光正的形象,所以他非常害怕有輿情。那麼網友這麼一討論,都在那嘲笑他,所以他們這個青島市就非常的緊張。」

旅美原大陸維權律師吳紹平表示,從中也可以看出,中共的公權力完全顛倒是非,不去正面、積極的回應輿情所提出的問題,而是通過壓制輿論來壓制問題。所以法律的公平和正義,根本無從說起。

編輯/王子琦 採訪/易如 後製/邵陽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